近日,國內農業部印發《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》,確定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的實施範圍及規模、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、補貼對象等內容。
《意見》指出,補貼資金應向糧棉油作物種植大縣、畜牧水產養殖大縣、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、全國農機化示範區(縣)、保護性耕作示範縣、全國100個農作物病虫害專業化防治創建縣和1000個專業化防治示範縣、血吸虫病防疫區縣適當傾斜。
同時,《意見》還明確,一般機具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;擠奶機械、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;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、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、大型免耕播種機、大型聯合收割機、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5萬元;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5萬元;甘蔗收穫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0萬元,廣西壯族自治區可提高到25萬元;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30萬元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提高到40萬元。